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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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亿善款,三十二年坚守:振东制药公益“长城”这样建成
如果说慈善事业是企业责任感的一个缩影。那么振东制药的慈善“侧写”便是大爱无疆。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自太行山深处诞生,稳扎稳打、守正创新,跻身中国药企中流砥柱行列。引导旗下公益扶贫办凝聚共识、加强合作...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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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资本融入抗癌、抗新冠药研发,促进民生福祉
近日,位于广东惠州的台湾韦泰公司拟投资治疗癌症和新冠肺炎BA2.4.5的药物研发中心及药厂项目正式启动。 投资治疗癌症和新冠肺炎BA2.4.5的药物研发中心及药厂项目的韦泰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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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 鼓励灵活就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开展数字经济新业态培育行动,在卫生健康、教育等领域培育新业态,实施灵活就业激励计划,降低灵活就业门槛,鼓励创新创业。 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和预约分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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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实体书店在外卖平台上线 买书几十分钟内可送达
打开手机里的外卖平台App,搜索想找的书店,把想买的书加进“购物车”结算,几十分钟后,外卖小哥就会把书送到顾客手里。 疫情之下,实体书店面临着众多困难,但改变正在发生。近日,在北京、上海、成都等城市,...
区块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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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与人工智能联合赋能 智迅链演绎区块链技术无限可能
作为当前最受关注的三大前沿技术,5G、人工智能、区块链无不吸引着全世界关注的目光。目前,5G和人工智能技术日趋成熟,商业应用不断落地,区块链技术也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各种政策利好持续释放,巨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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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首个区块链融资担保项目落地
近日,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粤财控股”)首期区块链+供应链融资担保业务“粤链通”成功落地,这是广东省首个区块链融资担保项目,也是粤财控股与蚂蚁金服共建区块链实验室的首个落地成果。3月20日,在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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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首个对标白银公有链生态BTR正式上线开启空投!
全球首个对标白银公有链生态BTR(比特白银),将在UTC:2020年2月29日正式上线。并在BTC链619,536区块高度时获取比特币UTXO快照,对全网比特币持币地址进行1比1空投和赠送SID权限。BTR主链上线后,用户只需把在UT...
元禾控股子公司收深圳证监警示函 减持神州信息违规
发布时间:2020/06/10 财经 浏览:363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近日公布的关于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苏州创投”)在持有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信息”,股票代码000555)的股份比例累计权益变动幅度达到5%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等义务,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深圳证监局关注到,2014年12月25日前,中新苏州创投持有神州信息股票5295.65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28%。2014年12月25日至2016年12月29日期间,因神州信息多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中新苏州创投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了1.19%。2015年3月1日至2019年7月8日期间,中新苏州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累计减持神州信息3814.95万股,占神州信息总股份的4.38%。上述被动稀释和主动减持事项导致中新苏州创投持有神州信息的股份比例累计减少5.57%。中新苏州创投于2019年5月17日累计权益变动幅度已达到5%,但直至2019年7月9日才对相关权益变动情况进行了披露。
中新苏州创投在股份被动稀释及主动减持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5%幅度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等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中新苏州创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中新苏州创投是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禾控股”)的全资子公司。而元禾控股的大股东是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等监管措施。在改正前,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对其持有或者实际支配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以下为原文: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我局关注到,2014年12月25日前,你公司持有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信息,股票代码000555)股票52,956,5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28%。2014年12月25日至2016年12月29日期间,因神州信息多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你公司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了1.19%。2015年3月1日至2019年7月8日期间,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累计减持神州信息38,149,510股,占神州信息总股份的4.38%。上述被动稀释和主动减持事项导致你公司持有神州信息的股份比例累计减少5.57%。你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累计权益变动幅度已达到5%,但直至2019年7月9日才对相关权益变动情况进行了披露。
你公司在股份被动稀释及主动减持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5%幅度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等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