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来者不惧”中线投篮挑战PK赛火热来袭!十万大奖引...
2025国际篮联女篮亚洲杯即将热血开战!7月9日,深圳街头一个特殊的车队,吸引了众人的眼光。伊利“来者不惧,投一球赢十万奖金”的横幅格外醒目。海报上的巨额奖金吸引了大批普通市民的关注。让即将于7月...
商业
-
民间资本融入抗癌、抗新冠药研发,促进民生福祉
近日,位于广东惠州的台湾韦泰公司拟投资治疗癌症和新冠肺炎BA2.4.5的药物研发中心及药厂项目正式启动。 投资治疗癌症和新冠肺炎BA2.4.5的药物研发中心及药厂项目的韦泰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
-
国家发改委: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 鼓励灵活就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开展数字经济新业态培育行动,在卫生健康、教育等领域培育新业态,实施灵活就业激励计划,降低灵活就业门槛,鼓励创新创业。 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和预约分诊...
-
部分实体书店在外卖平台上线 买书几十分钟内可送达
打开手机里的外卖平台App,搜索想找的书店,把想买的书加进“购物车”结算,几十分钟后,外卖小哥就会把书送到顾客手里。 疫情之下,实体书店面临着众多困难,但改变正在发生。近日,在北京、上海、成都等城市,...
区块链
-
5G与人工智能联合赋能 智迅链演绎区块链技术无限可能
作为当前最受关注的三大前沿技术,5G、人工智能、区块链无不吸引着全世界关注的目光。目前,5G和人工智能技术日趋成熟,商业应用不断落地,区块链技术也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各种政策利好持续释放,巨大的市场...
-
广东省首个区块链融资担保项目落地
近日,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粤财控股”)首期区块链+供应链融资担保业务“粤链通”成功落地,这是广东省首个区块链融资担保项目,也是粤财控股与蚂蚁金服共建区块链实验室的首个落地成果。3月20日,在粤...
-
全球首个对标白银公有链生态BTR正式上线开启空投!
全球首个对标白银公有链生态BTR(比特白银),将在UTC:2020年2月29日正式上线。并在BTC链619,536区块高度时获取比特币UTXO快照,对全网比特币持币地址进行1比1空投和赠送SID权限。BTR主链上线后,用户只需把在UT...
北交所董事长徐明建议 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司法对公司股份收购规定
发布时间:2022/04/26 财经 浏览:176
4月24日,北京证券交易所董事长徐明在《中国金融》发表署名文章称,尽管《公司法》和《公司法(修订草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专章进行了规定,但对公司股份收购的规定并不多,还需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徐明从公司章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诚信义务、一致行动人协议效力、公司僵局等方面提出修订与完善建议。
徐明建议在《公司法(修订草案)》第四十一条、第九十六条中分别增加两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第二款内容为:“章程载明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限制股东的基本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者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三款内容为:“本法有关股东持股比例、持股期限的要求,章程不得作出另行规定。”
对此,徐明给出三点理由:一是有利于解决在收购兼并中不当限制收购人权利、过度保护公司“董监高”人员的问题。二是公司股东基本权利应当得到保护。三是公司“董监高”人员不得仅为其特定利益设置反收购条款。
针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徐明建议在《公司法》中增加一条规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的条款。具体内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维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利,不得利用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徐明给出的修订理由如下:一是现行《公司法》规定的力度不够、范围较窄。二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常发生。三是《公司法》本身更应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徐明认为,明确一致行动的公示效力有利于增强对一致行动人的约束力。同时,我国的实践中已经将一致行动协议区别一般合同。
徐明建议在《公司法》中增加一条有关一致行动协议效力的规定。具体有两款内容,第一款内容为:“公众公司股东可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共同支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表决权。一致行动协议应明确存续期间,一致行动协议存续期间,非经协商一致解除,公众公司股东应按协议约定行使表决权。”第二款内容为:“公众公司股东应及时将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信息予以披露。”
徐明认为,需要进一步细化股份收购中的公司僵局情形和解决方式。《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仅规定了公司僵局的结果,没有对导致公司僵局的情形进行列举,可能导致滥诉或者法官过大的自由裁量权,给该条的应用造成困难。在总结相关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导致公司僵局的情形进行适当列举,可以增强该条款的操作性。
徐明表示,《公司法》仅规定了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一解决路径。虽然解散公司可以彻底打破公司僵局,但将对股东、债权人、公司员工等多方主体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是迫不得已的最后选择。实践中,除了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外,还可以其他方式,如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份等。
下一篇: 人民币汇率较快回调 保持基本稳定有支撑